局机关各处室、局属各单位:
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深入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,提倡“文明和谐”的社会主义新风尚,进一步促进公民道德建设,提升市民文明素质,经研究,决定2016年继续开展“月评文明市民(身边好人)”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“月评文明市民(身边好人)”活动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通过倡树一批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典范,兴起学习、宣传、争做文明市民的热潮,切实发挥先进典型人物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,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文明素质。
二、评选对象
具有本市户籍的全体市民,以及在我市务工并领取居住证者,均可参加评选。
三、评选标准
1、立场坚定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改革开放政策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积极投身和谐社会建设,热爱祖国,热爱郑州,在政治上、思想上、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2、遵纪守法。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、法令,自觉履行《省会市民文明公约》,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,积极维护国家、集体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,依照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,不参加“黄、赌、毒、邪”等非法组织和活动,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。
3、恪尽职守。弘扬郑州精神,立足本职,爱岗敬业,勤奋学习,努力工作,廉洁奉公,艰苦奋斗,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忘我的奉献精神,敢于开拓,勇于创新,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。
4、道德高尚。认真践行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精神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,积极参加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生活方式文明健康。在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、诚实守信、敬业奉献、孝老爱亲某一方面事迹突出、群众公认,起到榜样示范作用。
四、推荐办法
各单位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推荐先进典型的基础上,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候选人,报送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。材料要做到事例生动、精神感人、体现特点、数据翔实,不得少于2000字,力戒空话、套话。机关处室可以推荐本处室或结合业务对口单位推荐,局属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推荐,每月5日前,将推荐表一式三份(含电子版)、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三份(盖章,含电子版)和候选人照片电子版(jpg格式)报机关党委 (电话:0371-67172535,电子邮箱:zzrsjjgdw@163.com)。
每月评选出的10名“文明市民(身边好人)”将由市文明办每季度发文表彰,并在郑州文明网(http://zz.wenming.cn/)进行公示。年度评选出的20名“文明市民标兵”将由市文明委发文表彰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高度重视,精心安排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该项活动的重要意义,把它当做提升公民道德素质的重要抓手,与文明单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,指定专人负责,统筹安排,周密部署。各单位每月须推荐候选人不得少于1人,不得重复推荐。我局将对推荐情况进行排名,并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和“两创一评”工作考评。
2.倾向基层,严格标准。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重点推荐在一线和基层工作岗位上做出贡献的先进典型,真正把品德高尚、事迹动人、群众信服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,不得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。
附件:base365_365体育官方app_365体育怎么打不开了2016年度“月评文明市民(身边好人)”推荐表.doc
2016年1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