份子钱是我国传统的民间习俗,即亲朋好友家有人结婚、生子等“红事”时,拿点钱沾沾喜气,或是亲朋好友家中发生“白事”时,同样要拿点钱表示一下慰问。传承了多年的份子钱,代表着中华民族互敬互爱、团结友好的美德,维系了邻里乡亲你来我往的人情。份子钱原本是多少随意,仅仅是个传递情感的载体。但是,随着人们生活好了,腰包鼓了,份子钱也变了味道,变成了投资与回报,变成了不能吃亏。或是致富的“捷径”。之所以这样说,并非是空穴来风,而是这种现象就发生在笔者的老家——豫东平原的一个农村。
在我们村,每年春节前后,都是老乡们举办“红白喜事”集中的时候,每到这个时节,也是份子钱交的最热闹的时候。可是,现在却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:一家娶媳妇或是嫁女儿等红事时,乡亲拿了50元的份子钱,但在吃席的时候,却来了三四口人,意图就是要把这50元钱吃回来。更有甚者,在办白事时,拿20元份子钱,吃席的同样是两三个人。原本女性很少出现在白事上面的,但是现在为了那点份子钱,女性、小孩也是齐上阵,硬生生的把一场纪念哀思的活动,变为了“吃喝玩乐”。
这些变味的份子钱,村中长者、开明人士极其不习惯。因此,他们联合村支部制定了这样一条村规,即红事一般乡亲只能拿50—100元份子钱,白事一般拿20—50元,但是参加活动或是吃席的只能来一人。如果多来一人,办事的主事人要把钱退回本人,请其退出活动,即使多交钱一人份的钱也不行。这个“土规定”刚开始时不容易接受,可是,随着村里的不断宣传,和村中长者的带头实施,村里的红白事又慢慢的恢复了原来的模样,吃席的人少了,但活动的意义却是更加丰富了,份子钱也恢复了它原来的效用。
就是这样一条简简单单的“土规定”,虽有点不合时宜,但是它维护了邻里乡亲的“仁义礼智信”,维持了老祖宗留下来的优秀传统,尊重了红白喜事原有的尊严。相对如今愈演愈烈的份子钱不断涨价、攀比、“致富”,这样的规定显得极其珍贵,显得更近“人情”。份子钱承载的不是投资与回报的关系,而是传递着邻里乡亲、亲朋好友对红事的同喜,对逝者的敬意,对乡村文化的尊重。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,规定好的“份子钱”,则具有更为显着的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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